豫建设标〔2010〕60号
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你局《关于撤销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机构认定的建议》(三建〔2010〕396号)一文收悉,经核查情况属实,结合今年考核工作,现就处理意见通知如下:
一、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为房屋建筑、市政(限道路)二类施工图审查认定资格,在陕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审查过程中,2010年6月21日签订审查合同,审查合格书日期均为空白,审查人员签署意见日期分别是2008年5月21日和2009年5月20日,属于超范围审查和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行为。
二、该所审查的三门峡湖滨时代广场、海联大酒店、黄河路电业局综合楼、渑池富田丽景花园、灵宝购丰广场B区、C区等工程均为大型公建项目,属于超越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,且审查后不向主管部门备案和报送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三、在今年审查机构年度考核中,省检查组抽查该所的三个项目中,均不同程度存在结构抗震、建筑消防、建筑节能、无障碍设计等强条漏审现象,给建设工程留下了安全隐患。
根据建设部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34号)第二十二条第一款、第三款和第二十三条规定,决定撤销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施工图审查业务认定,收回认定证书。
请你局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程序,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、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,并记入不良记录。请妥善做好机构撤销后图档保存、证章收缴、人员安置和超范围审查项目的复审工作。
附件: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《关于撤销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施工程图审查事务所机构认定的建议》(三建〔2010〕396号)(省)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二日